今日头条被诉侵权,辩称:通讯录信息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
http://tech.qq.com/a/20190620/006758.htm
重点: 但在法庭上,“今日头条” APP 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刘先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头条账号是由他实际使用的,也未证明出现在涉案头条账号添加好友页面推荐人列表中的用户是其通讯录联系人,属其个人隐私信息,因此刘先生并非此案适格主体,无权提起本案诉讼。 至于通讯录信息,该公司认为这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但这些并非是原告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信息,故该等信息不属于原告的“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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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o 2019 年 6 月 20 日
恶心,但信息安全方面一直很难界定哪些信息属于隐私哪些不属于,感觉立法和执法没跟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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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rajine 2019 年 6 月 20 日 via Android 哦,这样啊。那下次隐私协议里加上好了。反正你们也不看。看了也得继续用。违反了也告不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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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o 2019 年 6 月 20 日
@Jirajine 说的好有道理啊,
我一般的想法是 这个 app 是大公司的,大公司一般不敢乱来,所以就不看协议,主要是放心大公司 结果是大公司也是会乱来,而且目前来看越是大公司越收集用户信息越多越全, 感觉还是得靠法律和 zf 层面来限制和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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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an 2019 年 6 月 20 日 via iPhone
重新定义了用户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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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961125 2019 年 6 月 20 日 张一鸣手机号「告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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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nce4444 2019 年 6 月 20 日 via iPhone
照他这么说身份证号也不是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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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RCHINGFREE 2019 年 6 月 20 日 via iPhone
重新定义法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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