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wildcat007 2017-04-21 10:12:23 +08:00
@woshinide300yuan 你好 FTP 操作员,有兴趣认识一下吗?
|
103
designer 2017-04-21 10:30:22 +08:00 4
|
104
archey 2017-04-21 10:37:23 +08:00
已经打赏
|
105
nazhenhuiyi294 2017-04-21 10:42:43 +08:00
前面的怎么都撩起妹来了. 个人觉得,先转让域名, copy 数据.赔不起,大不了重头再来呗.
|
106
Bairrfhoinn 2017-04-21 10:48:23 +08:00
@woshinide300yuan 你好 FTP 操作员,有兴趣认识一下吗?
|
108
programer 2017-04-21 10:55:42 +08:00
@woshinide300yuan 你的网站还挺不错的
|
109
killpigman 2017-04-21 11:16:59 +08:00
知识产权控又抢钱啦!
「滚蛋吧!知识产权」: http://www.jianshu.com/p/f0f0cd9ce797 |
110
realpg 2017-04-21 11:22:13 +08:00 1
说实话,很好解决嘛。
重新注册个公司,将域名卖给新公司,变更网站备案为新公司 然后老公司破产清算就完了…… |
111
Quaintjade 2017-04-21 11:28:11 +08:00 1
@allinwonder
你想多了,图片作者能从 Getty 获得的钱并不多。 授权分成模式,图片作者从 Getty 获得的 license commission rate 一般只有 20%,高点的也就 30%,也就是说 80%被 Getty 抽走了。这是国外数字,而竞争对手一般有 50%/50%。就是说你的基数本来就低,维权的收入只是帮你挣回这个差额罢了。 VCG 视觉中国去年貌似又搞了广告流量分成模式,实际可能比授权模式更坑,因为你的图片可能被用来展示广告,但没有点击你就没有收入。 另外, Getty 的收入并不仅仅是授权费,还有后续的服务费、权利保证费等,这些和作者没啥关系。 另外就是前面我提过的, Getty 会拿公有领域高价卖给客户,这种情况 Getty 不会向作者支付任何授权费,无本万利的生意。 |
112
smusic 2017-04-21 11:38:18 +08:00 11
这里的评论就是一面照妖镜,有的人难过,有的人不在乎,有的人落井下石,有的人乘机作乱,还有的人提供帮助,社会就是这样,什么人都有,看完了文章和评论,觉得这件事情反应了很多问题。立场不一样,想法当然不一样,我们也管不着。
在这里我只想说:做错的,站出来去承担;正确的继续坚持下去;有需要帮助的,共同想办法; 维护好一个正能量的好环境。 |
113
deeporist 2017-04-21 11:41:28 +08:00
@imsein 声援一下 这么多年翻译过来的这么多墙外信息是真的 你们的付出是磨灭不了的 在现在这种信息时代 信息是最宝贵的 尤其还是处在这么一个被开除球籍的"美好"国度里
所以支持你所做的选择 大家都不是圣人君子 就 tm 跟对方黑吃黑怼到底 大不了就像你说的一样鱼死网破 换个域名又是一条好汉 有钱的能得理不饶人 那就别怪没钱的坐地耍无赖死不要命 好人活不长 切记 |
114
cxydhd 2017-04-21 11:43:24 +08:00
现在做站盈利那么困难了吗, 我虽然没怎么去过煎蛋, 但是 site:net 这个站都是一直第一位的,流量应该很高的啊
|
115
chairuosen 2017-04-21 11:45:07 +08:00
我认为这种版权有害于互联网发展,违背互联网精神,虽然法律是站在版权方一边的。这么搞互联网就变成出版社了
|
116
yech1990 2017-04-21 11:48:42 +08:00 via Android
喷子的逻辑是,你有钱,就应该赔钱。
我也觉得煎蛋不可能那么穷,然而对于流氓,改死磕还是得死磕,多少钱都不能给。 |
118
jarlyyn 2017-04-21 11:51:30 +08:00
|
119
chairuosen 2017-04-21 11:53:45 +08:00
@jarlyyn 我是指连翻译的文章也要追究翻译者版权的问题,而不是指广泛的偷图问题
|
120
jarlyyn 2017-04-21 11:55:31 +08:00
|
121
chairuosen 2017-04-21 11:55:52 +08:00
@chairuosen 我认为翻译的文章应该包括内容和图片看做一个整体,版权只属于原文作者。只征求原文作者授权就可以。只是我的意见,我不知道法律如何解释的
|
122
jarlyyn 2017-04-21 11:56:28 +08:00
|
123
chairuosen 2017-04-21 11:57:14 +08:00
@jarlyyn 看我补充的回复
|
125
zpf124 2017-04-21 12:00:28 +08:00 2
v2 不是程序员的论坛么,那为什么对 版权侵权 反倒是支持辩解呢?
即便是 法务公司 oracl e 让人唾骂的主要原因也是,他爱在模棱两可的灰色边界找问题,利用以前不算侵权的地方给其他正常用了多年的公司挖坑。 还有就是收购搞死影响他收版权费的项目。 然而这个 侵权 的界定有什么问题么? 也是灰色地带? 因为 对方是专利流氓? 因为对方是大公司以大欺小? 还是因为 “我特么也偷偷摸摸没少干,万一以后大公司对我这种小鱼小虾也动手怎么办”? |
126
jarlyyn 2017-04-21 12:00:36 +08:00
|
127
we3613040 2017-04-21 12:10:07 +08:00
不可能的,没这么穷,看了下煎蛋的流量,大约 10 日活 uv ,这种查了下广告的相关说明,大概每天有上千的收入,这个网站按照得到的资料应该一年保守估计都有 30w ,但肯定不止,相关数据参考知乎, alex 排名等等,这笔钱站长肯定能拿的,只是他不想付,不可能什么破产云云的,不过这个利益上的问题,反正我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问题,但是我不会捐钱,因为人家本来就比我有钱
|
128
chairuosen 2017-04-21 12:13:09 +08:00
@jarlyyn 现在法律的逻辑确实是你说的这样的。
这样的版权确实保护了原创者的利益,但是却阻碍了信息交流。 A 作品引用 BCDEF5 个正版作品,那么我引用 A 作品就还需要自己再去 BCDEF 授权一遍。这个授权的次数是引用嵌套层数的指数级,最后的结果就是没人引用你的作品。 这种版权的存在阻碍了信息的分享与交流,与互联网精神违背,所以我认为,不合理。 |
129
Technetiumer 2017-04-21 12:21:50 +08:00 2
|
130
jarlyyn 2017-04-21 12:36:47 +08:00
|
131
ivvei 2017-04-21 13:03:50 +08:00
@jarlyyn 什么叫“随便”?已经问过上家了,这叫随便吗?非得把上家的上家全部问到,乃至找到最终出图人,你这不如直接说不让引用算了。
|
132
deadEgg 2017-04-21 13:03:58 +08:00
网名的评论有用,那还要法律干啥。
走司法程序不好吗,应该对双方都好吧。 |
136
tairan2006 2017-04-21 13:09:46 +08:00
守法奉公。当年艾未未被罚税款,虽然知道是找茬,但不还是老老实实交了钱。
|
137
bugmenot3 2017-04-21 13:12:12 +08:00 1
煎蛋已撤掉内容
https://gist.github.com/anonymous/d9f3870f46d0226c3a3de1972f91b793 https://ooo.0o0.ooo/2017/04/21/58f99257b04aa.jpg |
138
ivvei 2017-04-21 13:14:48 +08:00
@jarlyyn 笑死了,你怎么确定找到的是不是版权所有人? 你以为上家有版权,结果上家其实没有。然后冒出另一个人声称自己有版权,逮着你打官司。然后声称自己有版权的家伙,实际上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也还是个未知数。你更喜欢这种?引用个一段还得先破个案?
|
140
zacard 2017-04-21 13:19:00 +08:00
非常不错的小众站,有非常多大型门户抄袭转载它,不容易的啊。
|
143
Technetiumer 2017-04-21 13:22:40 +08:00
@Showfom 大佬
|
144
Quaintjade 2017-04-21 13:28:22 +08:00
@jarlyyn
看了下,说“一般”不对,只能说小规模和新成立的会比较高。 小图库的比较 https://microstockinsider.com/microstock_commission_rates http://stockphotoadviser.com/royalty_comparison.html https://contrastly.com/popular-stock-photography-sites/ Stocksy: https://www.stocksy.com/service/about/ 500px 也降低比例了: https://petapixel.com/2016/03/21/500px-cuts-royalty-rate-70-30-non-exclusive-photos/ Adobe Stock: https://helpx.adobe.com/stock/help/contribute.html |
145
ivvei 2017-04-21 13:29:15 +08:00
@jarlyyn 请问什么叫“正式”授权,什么叫“不正式”授权?法律定义是什么?法律上这个定义写在哪一条里面?你所谓的“正式”授权如何就能保证你找到真正的版权所有人了?
|
147
blackbee 2017-04-21 13:32:39 +08:00
挨打要立正啊,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要填完!
|
148
jarlyyn 2017-04-21 13:33:43 +08:00
@ivvei
另外,需要法律的话请看这个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0-02/26/content_1544852.htm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
150
Quaintjade 2017-04-21 13:42:52 +08:00
@chairuosen
虽然查找每个来源很困难,但确实不得不做。这也是为什么维基百科要求图片等作品应当是自由版权协议(除很少数情况外),因为这样能尽量减少他人引用维基内容时遭版权纠纷的可能性。 有意思的是, Getty 提供一种服务来解决这种困难,如果你使用了 Getty 图库的图片却发现版权有问题而面临索赔, Getty 会承担所有责任。这是恰恰许多商业公司所需要的。 Perhaps most important, Getty provides legal indemnification for the use of images taken from its inventory — in other words, if a client faces a lawsuit for infringing an unsuspected license or copyright, Getty will cover the cost.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hiltzik/la-fi-hiltzik-getty-photos-20160801-snap-story.html |
151
chairuosen 2017-04-21 13:50:20 +08:00
@jarlyyn 被楼上带歪了。。。我帮你解释一下他的意思。一般的情况下,在作品 A 没有标明的情况下,无法知道,引用的作品 A 里的某一图片 b 的版权方是谁。所以递归查上家来解决问题,先不说合不合理,只说实现起来,也不现实。
|
152
bk201 2017-04-21 13:51:30 +08:00
法律有时候是一些流氓的赚钱工具,而对于国内普法很差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
153
chairuosen 2017-04-21 13:51:49 +08:00
@Quaintjade 是的,现在的法律环境是这样的,我是在说它合不合理。
|
155
bk201 2017-04-21 14:04:33 +08:00 1
不过说实话这站长和 9bishi 一个德行, 25w 出不起,就要关站,真是情怀。 25w 卖站吗,敢买敢收。
|
156
jamfer 2017-04-21 14:09:58 +08:00
我觉得 103 楼是一个非常好的结论。也正如那位律师所讲:
「作为法律工作者,本人号召广大企业严格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反对打着维护支持产权的旗号,滥用诉权,恶意敲诈的行为!」 其实整个事情煎蛋态度很明确,赔偿可以,但不要那么高行不行,对方态度也很明确,就要这么多,低了不行,既然如此那就诉诸法律咯(说真的,你要真跟他走法律渠道,他没准反而不愿意呢,呵呵,原因看 103 楼帖子) 另外,过去华盖创意的诉讼案例中,狮子大张口结果裁定只赔几万甚至万儿八千的案例数不胜数。 @imsein |
157
jamfer 2017-04-21 14:23:42 +08:00
还有 @imsein 开公司的不管中国还是美国,这一辈子都难免经历几场专利战。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不要动不动扯情怀,真的很容易招黑。
首先认清现状,调查好对方背景和案例,多咨询律师关于面对诉讼时的应对策略和方案。 然后就是,吃一堑长一智,花钱买教训 |
159
xbb7766 2017-04-21 14:34:44 +08:00
|
161
waterwater 2017-04-21 14:57:57 +08:00
听说那个 1ittle 也想在这搞大事情?
|
163
wuxqing 2017-04-21 15:15:03 +08:00
看 bugmenot3 贴出来的图片( https://ooo.0o0.ooo/2017/04/21/58f99257b04aa.jpg ),以后每年都要交 14 万多的费用?
|
164
lemonda 2017-04-21 15:34:38 +08:00
我一直很纳闷如果判决都拿以前的判决做依据,那怎么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最开始的判决又是以什么做依据呢,是不是还是依据慢慢形成的大家都能接收的公理和公德?
能不能创造出一种对图片所有者和使用者都方便的授权方式? 1 ,图片签证——解决难以证明图片所有权的问题 2 ,约定使用范围的授权协议——解决“只能自用”类的问题 3 ,统一的图片发布程序——接入支付宝 /微信 实名认证,人人都能方便的发布自己的图片,不用一个大组织来承担海量图片的流量 4 ,一个公共收费的平台——根据统一发布的图片格式对图片进行索引 5 ,一个授权检测程序——批量检测网站 /印刷物上使用的图片是否侵权 6 ,一份帮助文档 /法律支持——解决 “拍了某个建筑物,但建筑物不属于你” 这样常见问题的释疑,为授权协议提供众包的法律支持 简单设想一下: 小明拍摄了一组图片,图片中已经包含地理信息,拍摄时间,他实名认证后对图片进行了签证,发布到了自己的博客上,并推送带水印版本到公共平台供索引。 杂志社来到公共平台,找到自己想使用的图片,发现可免费用于印刷品愉快的使用 /发现需要支付 100 元付一小部分费用得到小明联系方式联系小明支付。 |
165
binux 2017-04-21 15:51:26 +08:00 via Android
@msg7086 可以啊,有证据证明我每次盗版行为,并且证明你是权利人,并且能证明造成的损失有 500 万,那就来告我啊。谁怕谁
|
166
drizztxx 2017-04-21 16:40:50 +08:00
@little_cup 你好无聊啊 在知乎上一个答案写了删删了写.不要一直强调 5 年前 5 年前好吧,5 年前怎么你了,就事论事做不到吗
|
167
DeutschXP 2017-04-21 17:06:10 +08:00
@ivvei 水印?你想象出来的?
正常的网站内容编辑或者设计,对图片的来源确实需要寻找到确凿的源头,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一个来源不明晰的图片,那是万万不能用的。只不过国内很多人没这样的版权意识而已。 而正常的媒体合作,如果是长期的,那么必然会有正式的合作协议,这就是授权。而提供这种合作服务的正规媒体也都会对外部图片来源有说明(注意,是标注,例如图片来源 XXXX 字样,而不是说 Getty 卖给你的图片上面都有个水印),意思就是告诉合作者,这张图片版权不是我的,你转载的时候需要自己搞定授权。(你多看看正规媒体的内容,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图片都有来源。这些规矩做媒体的都需要了解。你不了解没关系,因为你不是做媒体的,但煎蛋是啊。) 如果是单次的,那么也会有书信来往,对方媒体对于图片来源,也会必然有说明。 一旦引起版权纠纷,这些合作协议以及书信来往,都证明了自己并非故意侵权,在审判时必然会酌情考虑,而且对方可以追加合作网站为被告,或者自己可以在事后向合作网站追讨赔偿。 所以煎蛋的事情,说明了几个事情: 1. 煎蛋没有版权意识 2. 煎蛋所谓的翻译,压根没有跟对方沟通过,没有正式合作。 一个卖盗版碟片的,就算他给你的童年和业余生活带来了诸多欢乐,你从情理上再支持他,也不能说他就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
168
DeutschXP 2017-04-21 17:14:16 +08:00
@chairuosen 如果作品 A 没有明确说明作品 B 的来源,那么你不需要关心作品 B ,你只需要拿到作品 A 的授权就可以了。如果在授权的时候 A 没有告诉你 B 的来源,那么他也承担相应责任。这样是不是就容易理解了?就是如果 B 的所有人来打官司,找你赔 2000 块钱,几种可能,比如法官不支持,需要直接向 A 的所有人追讨,或者法官要求你和 A 的所有人共同赔偿,或者法官判决你自己缴纳 2000 块钱罚款。但没关系,你无论交了多少罚款,你紧接着可以找 A 的所有人索赔这些费用。
类似的,你委托一个正儿八经的设计公司给你设计了东西,如果因为版权被起诉,设计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的。 |
169
chairuosen 2017-04-21 17:43:32 +08:00
@DeutschXP 我觉得煎蛋符合你说的第一句话呀。
> 如果作品 A 没有明确说明作品 B 的来源,那么你不需要关心作品 B ,你只需要拿到作品 A 的授权就可以了。 被翻译的文章有个配图,如果配图没说明来源(未知正版盗版),那翻译者是否拿到原文章作者授权即可发表翻译+配图? 换句话说,如果作品 A 作者拿到作品 B 的授权,但 B 明确不能转授别人。而 C 找 A 授权时, A 授权 C 转载文章但未明确告知配图不能转载,那么由此产生的纠纷我认为不应该由 C 承担。 |
170
jarlyyn 2017-04-21 17:46:01 +08:00
|
171
chairuosen 2017-04-21 17:48:17 +08:00
@jarlyyn 请教一下授权是什么?我认为就是文章下面加一句话可以转载翻译,或者写明 CC 协议。
|
172
jarlyyn 2017-04-21 17:51:31 +08:00
@chairuosen
CC 协议的确是一个很明确的授权。 至于授权是什么? 我记得当年某杂志要转载我的博客上的一片东西,还是很正经的发了封邮件给我的。 至于煎蛋这个事,先不说别人可能不可能授权他使用图片了。 先确认别人有没有授权他们翻译再说吧。 |
173
chairuosen 2017-04-21 18:00:19 +08:00
@jarlyyn 恩,那这是两件事情,起码授权翻译的应该不算侵权,但确实有大量未授权翻译。
|
174
msg7086 2017-04-21 18:24:32 +08:00
@binux
我想指出的就是一种很普遍的,别人做错了什么事就一脸丫做错了丫活该赔钱,而到了自己头上的时候则理直气壮要怼回去的那种现象。 |
175
LCD 2017-04-21 18:26:37 +08:00 via Android
经一事长一智。煎蛋虽理亏,但那种流氓真让人嗤之以鼻。
|
177
drizztxx 2017-04-21 18:33:57 +08:00
@binux 事实上, 版权这东西真要完全彻底执行那互联网上每个人都脱不开干系. 这种专利流氓还是不要纵容的好,赔钱可以也要讲个基本法
|
178
shiny 2017-04-21 18:37:31 +08:00
30 万买煎蛋很值得啊
|
179
msg7086 2017-04-21 18:42:28 +08:00
@binux 你这种说法的前提是当事人要明确知道自己将要承担的风险。
而大多数时候这个风险是无法提前预知的。 之前有过案例,下载并共享 24 首音乐导致赔偿 150 万美元。 我想问问看,这里有多少人下载并共享的音乐数量是少于 24 首的? 其中有多少人是认知到自己至少会被要求赔偿 150 万美元的? 卖房应该是不够的,卖完房得再卖 Py 。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是下载并共享了音乐、图片和视频? |
180
binux 2017-04-21 18:52:19 +08:00
@msg7086 #179 是「主张赔偿 150 万美元」还是「判赔偿 150 万美元」,为什么「 24 首音乐」价值「 150 万美元」?
抛开细节谈案例都是耍流氓。 「其中有多少人是认知到自己至少会被要求赔偿 150 万美元的?」 不知道自己犯的罪的惩罚是什么,为什么要犯?就好像你在吃一个没吃过的东西的时候,也至少会看看别人吃了有没有事。为什么到了盗版,就闭着眼睛盗呢? |
181
Erbied 2017-04-21 19:11:52 +08:00 1
把维权公司说成流氓公司,真是见识了。如果不这样做,能维护合法权益吗?等人主动来付钱买?等到了几个?
与其问为什么要养肥了再宰,倒不如问为什么吃那么肥都不主动去买照片? 查版权麻烦?那你别用啊,自己去拍,自己去做。 |
182
DeutschXP 2017-04-21 19:44:46 +08:00
@chairuosen 如同 @jarlyyn 所说,搞得好像煎蛋真的得到了授权一样,他要是真的得到了授权,他还需要在这里哭惨?认罚呗,然后找个律师去找那个网站要钱呗。
我遇到的越大的公司,合作办点小破事,协议得签一大堆,都是先把各种能预见到的风险落实到白纸黑字上,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种情况。 你说的例子,文章下面加一句话可以转载翻译,或者写明 CC 协议。如果我真的想使用,我需要先对这个页面保存,甚至公证,然后才敢用,不是说作者一句话可以转载,我就真的什么措施都不做,拷贝走了,但与其保存页面甚至公证,我还不如直接联系作者得到一个明确的授权来得简单稳妥,也更显得尊重。 煎蛋现在的情况就是,他掏不出来授权或者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那就只能掏钱咯。 |
183
msg7086 2017-04-21 20:22:43 +08:00
@binux 别流氓不流氓了。
最终终审结果是按照$9250 每首歌判的赔偿,总计 22 万刀。 起因是一个家庭妇女开着 kazaa 下载了音乐并同时做种上传。 你还想要什么细节? 「不知道自己犯的罪的惩罚是什么」。 首先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是违法或者犯罪。你的论点往前走得太多了。 |
184
msg7086 2017-04-21 20:27:17 +08:00
至于违法的惩罚数额,本身也是不定的。
下载一首 0.99 的歌要赔 9000 刀,这就如同你乱穿一次马路就判你坐牢 20 年一样你能预料到吗? 如果写明了下载一首歌要赔 100 倍那大家都可以自己判断要不要去违法。 现在这样的要怎么判断风险? |
185
binux 2017-04-21 20:31:26 +08:00
@msg7086 #183 你看,所以我就用代抓,不上传啊。我就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惩罚多,什么样的惩罚低。
我一直说,我也不是圣人,不能违法。只是又想要违法的利益,又不想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不愿意去了解逃避惩罚的方法,哦,你弱你有理,咋不上天呢。 |
186
drizztxx 2017-04-21 21:22:44 +08:00
@binux 这逻辑也是让人醉醉的. 专利流氓为什么叫流氓? 就是故意先让你用再来找你要钱的.今天能有个图片的,明天会不会出现表情包专利流氓,后天会不会出现段子专利流氓,再过几天会不会出现头像专利流氓?
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惩罚多,什么样的惩罚低。想要违法的利益,又不想受到法律的惩罚,了解逃避惩罚的方法。这种人毕竟是少数. 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你能够逃避惩罚的方式也会一个个失效. 你可能会说我可以学新的方式是吧? 的确是可以, 希望你保持学习一辈子,永不犯错,走位飘忽,完美规避所有坑. 最后说一句, 我并不是给煎蛋洗地, 该赔钱赔钱该打官司打官司.只是反感专利流氓和阁下的这种逻辑. 因为阁下只考虑到你自己的情况,从没想过互联网上有很多'低端'用户,专利流氓当然欺负不到阁下这种什么都会的人头上来,那么是不是只要自己没事就可以让流氓横行了?只要不打我我就在一边看热闹?谁能保证阁下永远不会被找上门? |
187
binux 2017-04-21 21:30:08 +08:00
@drizztxx #186 所以说版权意识堪忧,不清楚版权第一想法居然是「先用着」,而不是「不要用」。
没能力就交保护费啊,没钱,那就不要看片不要下载 MP3 不要玩游戏啊。版权内容有多少是生活必须的? 哦,你弱你有理,咋不上天呢。 |
189
Hyperion 2017-04-22 09:58:10 +08:00
吐槽一句,说华盖是流氓肯定是不对的,或者说这就是国人版权意识的一个初步的印象,倒是能把正经话说的这么恶心,姿态这么高也是让我对 v2 大神有了更深的认识。
以及吐槽一句,就算是赔, sein 估计也是不会卖这块牌子的, jandan 不要, jiandan 估计还能一卖,到时候接盘 25w 我会记着各位大佬的 ID 的哟~ (垃圾站大佬和办公室买服务器配 i7 大佬的出现,还真是有种指点江山的味道齁? |
190
49gd 2017-04-22 10:22:18 +08:00
可以找华盖和优图佳视的律师啊..
|
192
imsein 2017-04-23 00:37:29 +08:00
一天没看 v2ex
被一波波黑的飞起也真是够了 —————— @Showfom 不劳您费心 —————— @bk201 试问如果你的网站因为图片使用问题被找上门来,你是选择叫穷砍价,还是对方开价多少你就接着? —————— twitter 上还有认真的同学以煎蛋注册了 25 个商标来说明我装穷。这么说吧,我个人有钱,煎蛋没有钱。这样是不是比较好理解。 —————— @DeutschXP 翻译是正常和良好的资讯传播方式。你多次死咬我们的翻译没有授权,事实上我们有一部分文章是得到了授权的。我们比任何第三方观众都希望得到程序正义。但事实上外媒里大的都有自己想法,比如授权给门户(腾讯科技等)或者自己开中国分站(Techcrunch 等),煎蛋这样的小站只拿到几个小站的授权,所以没有公开宣传。但大部分 blog 是支持 cc 的,而有明确说禁止在国内翻译的包括 vice 我们会一律避开。可以说能做的尽量在做了。煎蛋十年,从盲目的开始到逐步完善,相信很多草根网站也是这样走过来。 —————— 最后在这边也说一句,煎蛋跟视觉中国已经达成和解。所以质疑我们逃避侵权的都可以散了。 |
193
DeutschXP 2017-04-23 02:54:48 +08:00
@drizztxx " 故意先让你用",这位同学,从小的时候老师家长有没有教过,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便拿?你走路上,别人拦住你给你两万块钱,你敢就这么揣兜里么?你看到个漂亮的姑娘,能直接拖回家么?
@imsein 这经过一天思考后做出的发言,真是恶心到家了。 “选择叫穷砍价”,叫穷砍价。。。。这是不是侧面说明了一点,你就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你多次死咬我们的翻译没有授权,事实上我们有一部分文章是得到了授权的。” 呵呵,都现在这个状态了,你还跟我在这里玩咬文嚼字的游戏,有意义么?我给你翻译一下你的话吧,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们大部分文章都是没有授权的。而虽然你们得到几个小站的授权,或者 blog 支持 cc ,但很显然,视觉中国主张的几百张侵权图片,跟这部分授权没有关系。不是么?所以我死咬的是你涉及侵权的内容没有获得授权,为什么死咬,因为这就是事实啊!如果不是事实的话,你压根不需要哭穷啊,不需要和解啊,你随便找个律师人家都会告诉你,你的损失可以找那些网站要回来呀! |
196
imsein 2017-04-23 12:12:16 +08:00
@DeutschXP 你想多了,回复你不需要经过一天思考。虽然你对煎蛋恶意满满,就翻译授权我还是愿意继续探讨。
翻译是否要授权?要。网络出版虽然也算出版,但网文的翻译如果严格遵从传统的授权获取方式,效率会是非常低,涉及时差和回复时间,可能等收到回复已经是几天之后。像严格的著作和出版物的翻译授权必须走正规合法渠道毫无疑问,但网文的翻译授权,除了网站整体授权方式,就我所知基本没有去需求单篇文章翻译的授权。 其次网文的翻译,默认是 cc 原则相信大家也知道。 cc 是快捷的分享引用原则,署名和注明原文链接的方式确保了可回溯和一致性,也方便了原作者的权益保护。煎蛋每篇文章都默认遵从 cc 原则,十年来我们接收到的 DMCA notice 都不是说因为翻译侵权,而是文章当事人隐私之类跟原文一样连带的要求内容去除。 外媒资讯的引进,除了翻译有更好的手段?每家门户的科技和国际频道,内容也基本都是翻译而来,但它们压根不会注明来源,这点甚至不如煎蛋做的好。 翻译的授权问题并非煎蛋独家问题。我也希望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完善,让资讯的传播和引用能有法可依。 @peesefoo 关于捐赠 /打赏,我在这里也说明一下。这几天很多土豪蛋友联系我要给钱,我一个都没有接。有一笔直接打 2w 到我个人支付宝帐户的,我已经退回了。文章内的直接打赏有不少,这个原本是对文章的打赏按钮,因为我在站内发布这件事,一时间很多蛋友打赏这篇文章,我发现后及时关闭了打赏按钮,即便如此也收到了一大笔打赏费用。这部分费用在稍后我们会通知相应帐户一律退回。 @Showfom 咱们也算相识多年。祝好。 |
197
DeutschXP 2017-04-23 16:48:50 +08:00
@imsein 你插科打诨倒是好手。呵呵,想要从第一句就给我来个定论。不好意思,我对煎蛋还真没到恶意满满的地步,虽然你很自信满满,但是很可惜,我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对这个网站的印象只停留在-听过-的阶段,或许也看过几次,但十年总共加起来,不会给你带来超过 50 个 PV 。所以你和你的路人对我来说,真的就是个路人甲。
我只是在这里看到了别人的发帖,看到了你的言论,然后顿时对你这个人充满了恶意,不,应该是厌恶,虽然两个词中间都有“恶”,但这个“恶”是源自你,而不是我。 你即使到现在,还是一副读书人不算偷,你没有做错的嘴脸,一切都只不过是你运气不好,而已。不好意思,我所接触的无论是大站还是小站的编辑,像你这么做的,还真的没几个。像你这般没有版权意识的,也真的没几个。你也知道媒体十分发达了,我只能告诉你,如果你翻译了一篇我的文章,如果你就算是翻译完了,已经登出来了,才在社交媒体上 @我一下,或者给我一个 Email ,我也会好心的告诉你,其中的哪些图片涉及版权,请你尽快替换。 你很忙,你很追求时效性,所以就忙到了从头到尾,给对方发一个消息的时间都没有么?" Hi, XXX ,我是 XXX ,我翻译了一篇你的文章,这里是网址,如果不妥,请尽快回复,我们会及时删除。" 你不是没有时间,你是没有意识而已,你就算口口声声说的再好听,你对版权的不尊重,对创作者的不尊重,对知识价值的不尊重,你的嘴脸,都通过你的行为暴露无遗。 这样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怎么会不让人厌恶呢?怎么能不恶意满满呢! 我们本就不是一路人,我不一定多么高尚多么正义,但我至少知道底线在哪里,那些是不好的丑陋的行为,那些是违法的行为。对于你,以及你的追随者,且行且珍惜吧!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
198
imsein 2017-04-23 17:39:41 +08:00 1
@DeutschXP 什么苍天饶过谁之类的话……真的很逗啊。在做译文的几个网站里,煎蛋并没有哪方面做的比别人差吧,到你嘴里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
我再梳理重申一遍,关于翻译授权的见解: 1 、翻译他人作品,需要获得原作者授权,这是法律规定也是理所应当的; 2 、但法律滞后于时代,难以适应网络,比如网文翻译。所以煎蛋所用的方式是 blog 常用的基于署名-注明链接的创作共用协议,毕竟煎蛋一开始就是 blog 形态; 3 、我真心希望在网文版权和翻译相关的法律能更加完善,让我们能有法可依。 过滤掉你情绪化的内容,你说的方式翻译时同步发邮件通知的方式很不错,我们今后可以按这个方式来执行。 |
200
drizztxx 2017-04-23 19:28:09 +08:00
@DeutschXP 我对版权这东西的理解是. 假如我在'百度'图片中搜到一张图,没有水印之类的标识. 那这张图是'百度'免费提供给我的,侵权了我尊重你可以删掉,赔钱没有. 要钱你找'百度'去. 不能说自己的东西被侵权了但搞不过'百度'所以我找个弱点的来搞. 版权流氓就是这种套路, 大公司搞不过我就搞小的呗, 反正这东西就是政治正确谁也不能说什么. (以上百度为代指)
还有没有从小教过我 xxx, 阁下举得那些例子就是在偷换概念, 互联网是一个分享的平台, 太多东西是开源免费的了.总不能我每用个东西都要去调查到底搞清楚是不是免费的. 就算现实中也有很多公共资源, 并不是什么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