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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第 210957 号会员,加入于 2017-01-16 07:45:05 +08:00
ilcn 最近回复了
@JiaNa 你的观点我难以苟同。举个极端点的例子,一个抢劫犯东西被偷了,他就没有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吗?

再者,OP 说维护自己利益说了很多次。他本身就不是一个道德卫道士的立场。
@JiaNa 你这逻辑难以理解。不管 OP 翻不翻墙,维护自己利益和维护法律尊严不矛盾。这两者不矛盾的事实与说话的人本身有没有触犯其他法律无关。
@JiaNa 又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主。OP 就不能既举报违法,维持正义,又保护自己利益吗?这冲突吗?
@zictos 你才是一窍不通的那位。汇丰从头就没有与 OP 约定要一直维持银行服务,你在这没完没了的说违约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比如合同规定该协议有效期三年,你一年结束,那就是违约。合同不规定,那当然不违约了。
@zictos 你有自己的看法很正常。

> 我说“监管方面不可能说银行能无任何理由单方面关闭账户”,难道说错了吗?监管方面说过了吗?你拿出条款来啊!
> 法律上都是证“有”不证“无”,连这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谈法律?
> 无论哪个条文都没有,不存在的东西还要去证明?
> 真是离谱,等于是我无法证明你没杀人,所以你就是杀人了。

我想说的是,你上面的逻辑有问题。首先,你要自己证明的你说的论断,不能跟别人讲“我说了不可能,法律上证有不证无,所以你要证明我说的是错的”,这完全不讲道理。难道我说你不可能是个中国人,还要你来举证吗?这话肯定是谁说的谁举证。其次,你要是真的觉得你上面的话只是个猜测,那我也可以接受。我只能也猜测说你的猜测是错的。为什么呢?因为很多国家的银行都这样,其他银行也都这样,我自己的账号也被关过,也没有合理解释。

最后,你也不用恶意的猜测与你意见相左的人都有恶意。我也希望消费者权益受保护,我也鼓励大家投诉起诉。我个人的观点是法律不是用来宣泄个人情绪的。打法条都不支持的官司是浪费司法资源,也是浪费所有人的金钱和时间。
@zictos 并不是这样的。上面引用的汇丰银行条款说的是“我随时可以停你帐户”。我的看法是,这一条即使不在合同里,汇丰银行停你的帐户也不能称之为违约。因为我大概看了一眼,合同里面没有条款说汇丰银行一定要在一个合同期限内,或者无限期的提供银行服务。我当然也可能看漏了。

什么叫违约呢?如果汇丰银行明文承诺了,在一定期限内,或者不限期地,除非你违法否则一定向你提供银行服务的,然后在单方面解除服务,这样叫违约。合同里没写的,只要不违法不违规的,那就是没有。

违约这个词很好理解,违背约定。没有约定的东西,那自然不违约。
@zictos 我与你首先的分歧在于你逻辑错误,以上已经指出了,我不再重复。其次,违约是违反合同规定内容。既然双方签订的内容里面没有规定不允许关闭帐户,何有违约一说?我没有兴趣跟你比较水平高低,只希望你不要误导别人。


@ibruce OP 我与你并无分歧,我之前只是指出法条似乎并没有明文支持你的立场,所以最后只能靠法庭解释。比如说你被告知帐户关闭算不算受该法律保护的主要权利 (我也不知道)。如果可能的话当然还是要有明文支持的法条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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