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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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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18:45:36 +08:00
回复了 est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终于轮到我被 今日头条 全文去水印抄袭侵权了
@panda 你好,是在头条平台上投诉无效么?还是别的网站上?
2018-09-21 18:44:55 +08:00
回复了 est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终于轮到我被 今日头条 全文去水印抄袭侵权了
@est 具体法律如何,我能告诉你,你说的不对,请自己去重新翻阅相关法律文件。
但是,我和你争辩的点不是法律如何,而是你要提供哪些资料这个点,我们不要搞错了。
原文:“等于说侵权了我还得为你们增加 PV 暴露个人手机号你们才能处理?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你吐槽的点在于,举报需要手机号,需要你的个人信息,你认为不应该要手机号和个人信息,但是如果你不能证明是你的作品且你没有授权给他人,平台如何能够判定侵权成立?
我类比法院,你如果要打官司侵权的话,你需要哪些资料和信息才足够,你可以比较一下。相比下来我觉得已经是很方便的了。

如果你行,希望你能做一款更方便的,能更加容易判定侵权与否的平台,我相信这个会更有价值。
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2018-09-21 18:14: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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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c3839 如果你要上法院打官司维权,你需要哪些资料?
2018-09-21 18:13:4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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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wyd 如果你要上法院打官司维权,你需要哪些资料?
2018-09-21 18:08:3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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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entus 不管利益相不相关,我都只是表达我的观点,而且我又不是能代表公司的身份,为了撇清并非代表公司,所以才会说是“代表个人问一句”。
2018-09-21 18:05: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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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orouo 网站遵纪守法不就是你能举证别人侵权我就帮你删掉别人侵权你的内容么?前提是你得能够 证明 确实侵权了啊。
这也是我在这里回复的原因,楼主连电话也不想给,什么都不想给,就想证明是别人侵权自己了?

另外,在国内谈国外如何做没有意义,国情不同。
可以去比较一下,如果是要找 BAT 要维权是啥样的。
2018-09-21 16:36: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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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zardforcel 明白人
2018-09-21 16:35: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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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yalala 确实是这样,原作者不出面无法认定的。

而且问题不是平台就心安理得地享受利益,是哪怕平台有心想要整顿,内容供应商问你一句,“你凭什么说我是抄袭?原作者授权你了么?”平台一点办法都没。
2018-09-21 16:23:3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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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pFunction 问题是只是让你 *证明* 确实侵权,而且你是原作者,并没有让你交钱。
2018-09-21 16:22:2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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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imn1 并不是什么都需要麻烦作者,而是如果你作者不出面,平台没有任何办法没有任何能力去证明说,内容提供商是构成侵权的。

就好像这次某强 dong 的事件,有律师已经分析了,如果受害的那位女生不出面上法庭证明,检方(极大概率)没有办法证明 qiang 东真的**了
2018-09-21 16:20:0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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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n1 你的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是你也要考虑一下,举证的责任到底是在哪一方呢?
按你的说法,举证的责任应该是平台方、内容提供方的,但是这个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是不正确的,应该是谁举报谁举证。
2018-09-21 16:18: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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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你的这些问题,法律有严格的定义,你这个没得杠,很抱歉,请先懂法再来杠,否则只能显示自己有多蠢。
小偷偷东西和房主是否欠钱无关,偷东西行为犯法,不管目的如何。

关于你第一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 *物主* 报案才行,别人报案没用。
关于立案价值的问题,法律有定义,请自行查阅。
2018-09-21 15:30:56 +08:00
回复了 est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终于轮到我被 今日头条 全文去水印抄袭侵权了
@est 关于第一点:如果不是原作者,不知道是否是原作者授权还是未授权,如果是知乎原作者授权呢?你怎么判定?
侵权这个东西,属于谁举报谁举证,而除了原作者之外没有人可以举证证明侵权成立,所以才必须验证是原作者才行。

关于第二点,我类比的是需要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看看如果你去警局报案你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再来看看原创保护平台要你提供的信息是多还是少,是否必要。
2018-09-21 15:20:3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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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n1
@est
确实我们可以拿小偷偷东西作为类比,业主报警的时候要承担举证的责任,需要能证明这确实是自己的东西。
而且你去警局报案小偷偷了你东西,警局不也要登记你的手机号?不仅要手机号,还要身份证姓名住址呢!这可是大大的侵犯隐私啊!与此同时,小偷应该也是能看得到你的这些信息的!

回到这个事件,其实头条只是一个平台,你看到的内容是内容生产商(提供商)产出的,你是举报给头条的原创保护平台,并不是给内容生产商,所以并不是说把证明材料交给了小偷。
2018-09-21 15:17: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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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并不是你想得这么简单的,因为侵权是需要确认原作者的,如果原作者不能出来证明说没有允许转载,出来证明是侵权的话,侵权是不成立的。
所以一定是需要手机号,联系到举报人,确认是原作者,才能判定为侵权,这才是一个正常合理的逻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定要获取到你的联系方式的原因。
至于判定侵权之后的惩罚或者补偿,这个我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评价。
2018-09-21 14:52:29 +08:00
回复了 est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终于轮到我被 今日头条 全文去水印抄袭侵权了
代表个人问一句,你不注册原创保护平台,你不暴露个人手机号,怎么联系到你核实?
难不成谁都可以随便说一句,这个是抄袭的?

另外想问一下,楼主认为,如果要举报侵权抄袭,这个产品逻辑应该如何设计?需要用户提供哪些信息?怎么样核实以及执行后续操作?
2018-09-21 13:29:03 +08:00
回复了 PureWhiteWu 创建的主题  WATCH 实锤 Apple Watch 4 支持 ECG?
@uleh 没找到+1,看来还是没有?一会儿我预约了讲座,问问。
2018-09-19 16:33:24 +08:00
回复了 PulpFuncti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有 1password 车吗
1 password 还能开车?
那不是互相都知道了密码和账号?
那么问题来了,可不可以完全克隆一个正在克隆正在克隆正在克隆……的系统?
2018-09-19 15:10:26 +08:00
回复了 blues9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BWG 的 CN2 GIA 是假的吗?
@blues9 你发工单问问吧,或者你看看能不能切换到 GIA 机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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