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PP  ›  全部回复第 41 页 / 共 119 页
回复总数  2373
1 ...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 119  
2017-10-15 16:59:10 +08:00
回复了 yuchting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你们有想去创业小公司的吗!?
楼主,“我只是想看看现在的 v 站的年轻人”这样的话不该讲,姑且不论您的这种审视是否有专业的资深作为个人底蕴,起码相信您有能力意识到您的“指教”之中不切实际的傲慢。如果您打算帮忙,站内职场板块讨论中的话题有很多,只要您言之有物,相信 V 友们不吝欢迎;如果您打算招人,在画大饼之前,不如先考虑考虑如何讲清楚您及贵司能够为人才提供什么样的待遇与回报。
2017-10-14 09:29:41 +08:00
回复了 15015613 创建的主题 V2EX V2EX 删贴统计——第五期
强制要求验证手机号码或身份信息是不能接受的,必定选择放弃国内互联网活动身份。
2017-09-25 10:01:09 +08:00
回复了 qingcloud 创建的主题 推广 人工智能帮助千万用户完成「隐形征信」计算
贵司参与征信?贵司参与大数据?
@DRcoding 正确的做法是发现一次,打击一次。抓包开源中国,打;抓包 coding,打;无论是谁,抓到就打,在厕所里发现,就浸死在马桶里。打到全行业都不敢抄袭,打到全行业都开始互相监督。
2017-09-21 12:42:48 +08:00
回复了 waylybaye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Ping - Linux 监控的 iOS App - 上架 1 元特惠
@waylybaye 加个 PIN 吧,要么怕看,要么怕改啊!多语言倒是可有可无了。
阅读了开源中国发布的 https://www.oschina.net/news/88897/apologize-for-tsl0922 公开道歉,基于对管理及文字的敏感性,个人认为该“正式道歉”非常不诚恳、非常不务实。

道歉信第一句讲的是“被骂得很狠”,“被骂”与“被批评”完全是两种语态情境,混淆情境和语境,诚实何在啊?

道歉信第二部分描述了相关客观事实,然而在事由细节的描述中表示“在其基础上进行修改”,这和原作者表示的“代码层面简直是原封不动的抄袭”完全是两回事。按照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及专利法律法规,对于有利于技术进步及社会利益的技术修改与提升可以不视为专利侵权,其创新部分同样受法律保护。对照上述规定,此次事件侵权方的行为不但明显不具备上述法律所要求的具体特征,而且还非常明确的直接违反了相关开源协议。双方发布的代码就在那里摆着,到底是修改还是抄袭?这种说辞已经不是避重就轻而是公然篡改事实了,诚实何在呢?

道歉信第三部分以附加图片的形式引用了被侵权者的“回应”,且不说被侵权者回应的“此事就到此为止吧”是否可以理解为接受和原谅,不妨请开源中国就同被侵权者沟通一事公开的、如实的回答几个小问题:
1 在与被侵权者沟通时是否就侵权事实达成了一致认识?
2 在与被侵权者沟通时是否就处理办法及处理结果进行了知会?
3 在与被侵权者沟通时是否告知并征得其相关恢复被使用的同意?
希望开源中国能够如实回答,毕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不是吗?

道歉信第四部分给出的处理办法和道歉存在若干混淆。一方面,开源中国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属于内部管理事务,莫说是处罚,就算是因此晋升都没关系,因为在内部处理代表不了给外部交待;另一方面,开源中国对被侵权者的“最初作者”定位存在一定误导性,作者就是作者,这次侵权不涉及法律层面的“二次创作”,因此根本不存在“最初作者”一说。此外,说到相关法律,开源中国应该比普通开发者更熟悉才是。

道歉信最后一部分是催生此则回复的核心,我认为这是一种隐性的侮辱。这种文字上的所谓提升,非常的不合时宜。道理很简单,行业性问题由行业协会处理,社会性问题由政府处理。开源中国是侵权责任方,在此次侵权事件中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此时呼吁公益或行业提升于自身的侵权身份相对照非常不合适,让公众被迫接受这种滑稽,不是侮辱是什么呢?

综上所述,开源中国,贵组织想清楚了吗?

诸位 V 友,不要以为公益组织或行业组织就一定是完美无瑕的,无论有没有此次开源中国侵权事件,都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保持警惕。
2017-09-21 05:52:38 +08:00
回复了 waylybaye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Ping - Linux 监控的 iOS App - 上架 1 元特惠
已购。
可以考虑加入:
iPad 通用
中英文或多语言切换
手势密码、PIN 密码、TouchID
@Jzer0n 非常抱歉,我不是律师,且不再接受代人 @交流,可以参考我在主题 t/367424 下相关回复所阐述的具体缘由。再次抱歉!
贵司诸位合伙人可以考虑在 2018 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入面向所有合伙人及高管的集体财务培训、法律培训、人力资源培训,并单列知识产权培训和资本运作培训。
2017-09-13 10:35:41 +08:00
回复了 janxi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2017/09] 现在做项目,你会推荐大家用那种数据库?
@SlipStupig 数据库自身性能和数据库行业适应性分属两个不同范畴,没有万能数据库。
2017-09-12 17:47:53 +08:00
回复了 janxi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2017/09] 现在做项目,你会推荐大家用那种数据库?
@janxin 支撑企业业务。
2017-09-12 16:16:54 +08:00
回复了 janxi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2017/09] 现在做项目,你会推荐大家用那种数据库?
看行业,不同数据库在不同行业的表现不一样,商用求稳。
@natforum 承蒙抬爱,我真不是什么大佬,并且我也不是 HR,不是律师,不是程序员……

劳动纠纷的行政仲裁和法律诉讼有着非常强的地区特征,即每个地区都会有自己地区较为约定俗成的处理方式,未必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走。一般来说外贸型企业对于加班有特殊要求是行业特征,资方合理要求会得到相应支持,包括其他行业的个别敏感岗位如安全、应急等岗位对于加班一事也是同样特殊处理的。楼主展示的情况显然不具备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特征,故此资方处置方案涉嫌违法,劳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V 站有很多正牌 HR 人士,大家平时友善一些,相信再遇到问题这些 HR 朋友就敢说话敢帮忙了。
2017-09-06 14:00:12 +08:00
回复了 waytocode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虽分手,但祝好。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
最重要的话忘记了,感谢楼主的经历与感悟分享!
2017-09-06 13:53:07 +08:00
回复了 waytocode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虽分手,但祝好。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
楼主执行力跟不上思考力,这种情况需要彻底改变,否则这次的经历将会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境、不同人物条件下重演。作为创始人,对也好,错也好,一旦作出决断都必须要求全团队无条件跟着跑,做对了公司迅速扩张整合,做错了马上结束此轮试错,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妥协应基于业务本身的实际需要而非颜面,无意义、无原则的妥协除了同归于尽不会带来任何其它结果。希望楼主能够坚定起来,在创业的道路上勇往直前。这次的经历,不妨也将它当作一次试错吧!
2017-09-06 13:38:11 +08:00
回复了 a87150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阮一峰怎么好像什么都懂?
看人优点,学人长处。楼上诸位当自省。
2017-09-06 13:31:41 +08:00
回复了 slgz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想吐槽我司的产品经理,不知有没有人来看
小公司避免设产品经理岗位,等公司成熟到一定阶段再说,届时可以首选研发部门分离出来的有潜力的人员。
2017-09-01 21:19:29 +08:00
回复了 DrJoseph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公司老总在微信群里分享毒鸡汤
@jingniao 必须澄清的是,此类管理者的言行只能代表其个人私欲与个人局限,既不能代表其他正派诚信的管理者,更不能代表管理者主流群体与主流观点。
@phy25 杯具啊!
1 ...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 119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1287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115ms · UTC 18:01 · PVG 02:01 · LAX 10:01 · JFK 13:01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