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WikiPedia:
Arm Ltd. is a British semiconductor and software design company partially owned by American technology company Nvidia and Japanese conglomerate SoftBank Group and its Vision Fund.
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中国公司啊,为什么需要中国批准呢?
1
anguiao 2020-09-14 12:45:36 +08:00
在国内有业务,就需要 ZF 批准啊,有什么不对的?
你如果不在国内做生意,就不需要 ZF 批准。 |
2
ipooooo 2020-09-14 12:45:40 +08:00
规定,他俩在 zg 市场收入时间和金钱符合要求了,得获批
|
3
domosekai 2020-09-14 12:46:29 +08:00
大公司都要反垄断审查
|
4
TypeError 2020-09-14 12:47:04 +08:00 via Android
和高通收购 NXP 一回事
|
6
ipooooo 2020-09-14 12:54:11 +08:00
错了,只要在 zg 市场赚钱了,不管你是不是 zg 的公司,达到标准就得管你
|
7
iamv2er 2020-09-14 12:55:09 +08:00 via iPhone 7
中国都不敢打?
|
8
EIJAM 2020-09-14 13:04:02 +08:00 via iPhone
那是以前。现在敌对了,天朝批不批准已经没那么重要了。更不要说 arm 中国搞出来的那些龌龊事,和 arm 总部都闹翻了。
|
9
CEBBCAT 2020-09-14 13:06:20 +08:00
我想到了新的一点:外国公司准入
也可能是考虑到了借壳入华这种操作? |
10
CRight 2020-09-14 13:07:00 +08:00
@Tony4ee 根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应该依法进行申报。
|
11
SKN133 2020-09-14 13:13:45 +08:00 4
老哥 @Tony1ee @Tony2ee @Tony3ee 都是你吗==
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商务部发布《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表示,经营者集中只要在全球年营业额合计超过 100 亿人民币,并且至少两家经营者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 4 亿人民币,就应该向中国商务部申报,以进行反垄断审查。 见: http://fldj.mofcom.gov.cn/article/xgxz/201406/20140600614679.shtml 中第二条(一) |
12
echo314 2020-09-14 13:19:22 +08:00 via iPhone
有这个疑问的朋友是否同样质疑美国有 CFIUS 这样的组织?
如果没有,那你也没资格质疑中国有资格否决外国公司的收购 /并购。 |
14
SKN133 2020-09-14 14:00:28 +08:00 2
|
15
Desmond1990 2020-09-14 14:02:49 +08:00
欧洲也要批准啊,虽然英国脱欧了
|
16
Tink 2020-09-14 14:04:35 +08:00
反垄断
|
17
imydou 2020-09-14 14:05:52 +08:00
不耻下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