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这是一个专门讨论 idea 的地方。

每个人的时间,资源是有限的,有的时候你或许能够想到很多 idea,但是由于现实的限制,却并不是所有的 idea 都能够成为现实。

那这个时候,不妨可以把那些 idea 分享出来,启发别人。
ming
V2EX  ›  奇思妙想

极客宿舍 - 1000名工程师、每人5000元

  •  1
     
  •   ming · 2012-11-15 18:51:42 +08:00 · 9312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4378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最近经常在很多人咖啡馆玩儿,他们集合了一百多位股东,每人出资3000元,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股东们来自各行各业,各有神通,咖啡馆几乎做什么事儿都能找到相关的股东,我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萌发了这个想法,如果我找1000个互联网从业者,他们有工程师、设计师、程序员、产品经理甚至投资人,大家每人拿5000块出来,一起开一家旅馆,会不会也很有意思。

    一千人筹资500万,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开两家类似青年旅社的极客宿舍,在上海的股东去北京可以住在北京的旅馆,在北京的极客去上海出差可以住在上海的旅馆。国内其他地方的极客们,免不了有时候要去北京或者上海。

    旅馆客房类似学校宿舍,一个房间4~6个床位,室友都是互联网行业的人。还有公共办公空间和小型会议室,供平时活动用,在旅馆内结识的朋友可以立刻开始项目。





    轮值董事,一人一票的公司管理,一次很有意思的民主实践。
    内部孵化投资,这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思路。

    项目具体执行,目前是打算先调查一下大家的意向,如果有一些人觉得可行,就做一个专页来收集意向股东,在线签署一个文件,等到意向股东达到1000人以后,通知大家将资金在指定时间内打到公司临时账号,后面报名的人进入排队区,如果有部分股东退出,则由后面排队的意向股东补上。500w资金到位后成立一家股份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全资持有上海和北京两家旅馆。
    第 1 条附言  ·  2012-11-19 22:57:34 +08:00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到这里留个邮箱,如果这个项目有新的消息,我会发邮件提醒你: 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Ps.附言功能太好了
    100 条回复    2019-02-18 13:13:21 +08:00
    aidai524
        1
    aidai524  
       2012-11-15 18:57:45 +08:00
    这就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众酬吗?挺有兴趣的,可是在南京。。。楼主可以考虑多几个城市,比较南京,深圳,成都之类的,程序员也都不少的吧。
    halfblood
        2
    halfblood  
       2012-11-15 18:57:59 +08:00
    想法很好,但仅仅只能是想法……
    cabbala
        3
    cabbala  
       2012-11-15 19:00:05 +08:00
    有点沾上非法集资的边了,主要是股东太多
    paloalto
        4
    paloalto  
       2012-11-15 19:06:39 +08:00
    subpo
        5
    subpo  
       2012-11-15 19:09:03 +08:00
    违法的
    liuhang0077
        6
    liuhang0077  
       2012-11-15 19:09:18 +08:00   ❤️ 1
    想法不错。。 其实我本来也打算弄这种的 不过是想在一个 大的废弃厂房里面然后装修的 硬朗一点 提供设备 全部Mac 光纤接入 等等。。。 好吧让我继续幻想。
    horx
        7
    horx  
       2012-11-15 19:09:23 +08:00
    @ming 有意思,有意愿.怎么联系你
    ming
        8
    ming  
    OP
       2012-11-15 19:12:43 +08:00
    @subpo 愿闻其详 我这边查了很久 想找一下这个事情的合法性 目前还没有找到明确违法的法律
    hippies
        9
    hippies  
       2012-11-15 19:22:31 +08:00
    有意思
    ming
        10
    ming  
    OP
       2012-11-15 19:24:01 +08:00
    @horx https://tinyletter.com/1000geek 可以到这里填个邮箱 有新消息我发邮件通知
    subpo
        11
    subpo  
       2012-11-15 19:28:48 +08:00
    @ming 集资人超过一定数目会涉嫌非法集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数上限是50人,目测还涉嫌非法集会。

    这个国度的事儿你说不清~
    ming
        12
    ming  
    OP
       2012-11-15 19:33:31 +08:00
    linuz
        13
    linuz  
       2012-11-15 19:34:49 +08:00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ming
        14
    ming  
    OP
       2012-11-15 19:35:12 +08:00
    @subpo 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东数量无上限 (但是发起人上限是200人) 涉及非法集会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在互联网上如果收集1000人的名单就非法集会了 那v2ex岂不也是非法集会
    ming
        15
    ming  
    OP
       2012-11-15 19:40:38 +08:00
    @linuz 目前想的规避方案是 前200名股东为注册股东 后面800人以协议方式享受股东权益
    subpo
        16
    subpo  
       2012-11-15 19:44:48 +08:00
    @ming 不懂法律哈,说不清,我这么说的原因是我认识一个朋友的爸爸,他卖楼都是预售楼,价格便宜,差不多也是几千人集资的规模,后来楼没盖起来,他就被抓啦
    unstop
        17
    unstop  
       2012-11-15 19:50:34 +08:00
    我觉得可以用三级模式来筹资:第一级是核心创始人,出资金额在 1-10万 之间;第二级是联合发起人,出资额在5千-1万之间;第三级是预售会员,50-500之间。将核心创始人和联合发起人的总数控制在200人以内就行了。
    paloalto
        18
    paloalto  
       2012-11-15 19:52:36 +08:00
    @subpo 哈哈哈哈哈哈哈。。。。“楼没盖起来,他就被抓啦”。。。。。哈哈哈哈
    jingwentian
        19
    jingwentian  
       2012-11-15 19:55:11 +08:00
    @unstop 有道理。但会让预售会员缺乏主人翁的感觉,又成了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主导的股份制了。
    linuz
        20
    linuz  
       2012-11-15 19:57:17 +08:00
    @ming 那么那200人以外的应该叫“隐名股东”,“公司法“有详细的说明,这样也合法,但要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TerranC
        21
    TerranC  
       2012-11-15 20:01:02 +08:00
    观望一下。。
    unstop
        22
    unstop  
       2012-11-15 20:01:20 +08:00
    @linuz 新公司法不承认“隐名股东”,不过可以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来明确权益,这样便是合法的。
    lovejoy
        23
    lovejoy  
       2012-11-15 20:02:13 +08:00
    我记得之前有新闻说就是有人拉了很多人集资自己去盖楼,然后这个要看当地政府有的地方合法有的地方非法,但其实这不是个问题,还是先想这么拉到1000个人吧
    ming
        24
    ming  
    OP
       2012-11-15 20:05:54 +08:00
    @linuz @subpo @cabbala @halfblood 关于合法性的问题 欢迎大家到知乎发表各自的意见: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99747
    linuz
        25
    linuz  
       2012-11-15 20:18:01 +08:00
    @unstop 额,打自己脸了,在新公司法的司法解释里,用了”隐名出资人“ 你说的对。一旦出现纠纷其实很难说。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有限公司隐名出资人解读:http://www.fabang.com/a/20110217/245516.html
    jun0205
        26
    jun0205  
       2012-11-15 20:26:30 +08:00
    要想好怎么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执行。
    quora
        27
    quora  
       2012-11-15 20:31:07 +08:00
    找律师咨询下先..
    Kirkcong
        28
    Kirkcong  
       2012-11-15 20:35:08 +08:00
    看介绍就很扯
    首先,谁上海北京跑,出差还住这样的旅馆,看起来很浪漫很geek
    可人就是人,很累的时候,也会选择条件好一点的。
    这样的想法,看起来很美好,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不认为理想主义有什么不好,但说的这么天花乱坠,需要有人拍拍
    won
        29
    won  
       2012-11-15 20:38:46 +08:00
    按我的成本控制算的话50个人就能开起来,后期的维持就要靠再吸引更多人进来才行
    关于最多50个股东的限制,股东并不一定要自然人,而且还可以设监理,很容易就避开了。
    难点我觉得在最初的50个人如何信任把钱汇集起来
    ming
        30
    ming  
    OP
       2012-11-15 20:45:29 +08:00
    @Kirkcong 我不觉得这样的地方代表着条件差,我反而觉得传统的酒店乏味别扭。如果真的能做成,我觉得这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至少会很酷,比如用APP来开门等等。
    另外,介绍中写的出差只是随口说的,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去了北京或者上海”,比如参加一个活动或者见投资人只需要一天,可能时间安排了一周,其他的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比在酒店会有意思得多。
    我觉得理想主义特别好,而且非常非常讨厌中庸乏味的人自己生活得毫无趣味,还去反对别人做有意思的事情。
    这件事不管成不成功,从想法到执行每一步都够有意思,即使失败了,也是一次很有意思的体验,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
    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介绍,不觉得有什么地方“天花乱坠”,故在此不作反驳。
    liangjie123
        31
    liangjie123  
       2012-11-15 21:02:06 +08:00
    @ming 留邮箱那个网站打不开。我就直接回复给你吧。[email protected] 我在北京
    ming
        32
    ming  
    OP
       2012-11-15 21:04:25 +08:00
    @liangjie123 这个地址应该可以打开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临时换了个地址 不好意思 邮箱我帮你提交了一下 要麻烦你去确认订阅
    ming
        33
    ming  
    OP
       2012-11-15 21:06:21 +08:00
    @Livid 网址规则好容易出错啊 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似乎必须前后空格才可以)
    acgism
        34
    acgism  
       2012-11-15 21:21:52 +08:00
    @ming 要是有人去捅你 非法集資&非法集會 ,那時候就呵呵呵了.....
    想法是好的,不過在這個神奇的國度 ......
    ming
        35
    ming  
    OP
       2012-11-15 21:26:51 +08:00
    @acgism 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会,是指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这事儿和非法集会一点关系都没有。
    非法集资有风险,但是我相信这个事情不会被捅,因为事情本身没有受害者,你如果觉得我们不靠谱,大可以退股或者绕道而行,没有受害者的犯罪本身就是扯淡。
    litchiliu
        36
    litchiliu  
       2012-11-15 21:28:12 +08:00
    玩玩可以,但别搞大。
    acgism
        37
    acgism  
       2012-11-15 21:29:14 +08:00
    @ming = = 我只是想告訴你現在的執法者都是在耍流氓,還有你需要考慮維護跟運營的成本。嗯,如此而已。 爬走
    acgism
        38
    acgism  
       2012-11-15 21:40:14 +08:00
    @ming 不好意思,剛剛我沒看清楚,我的理解是你是要湊錢搞青年旅店?
    要領牌照經營吧?
    一旦涉及這些,經濟糾紛就來了,民主實踐輪值董事?不好意思,你覺得佔的股份多的人,會讓你一人一票?
    在線簽署文件?科技發展到現在,就算不寫作文,也還是得親筆簽名吧

    少年加油吧 = =
    ming
        39
    ming  
    OP
       2012-11-15 21:40:26 +08:00
    @acgism 本来发这个想法出来是想大家发挥想象力 一起讨论这个项目怎样可以更有意思 结果大家都在讨论法律风险的问题 我觉得这就已经足够证明我们的法律本身就已经有问题了
    法律本来是保护我们的 现在变成我们恐惧的一个东西了 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恐惧 我们不敢做好多事情 要我说 如果我们这个项目能成功 兴许我们能一起推进法律变得更加合理
    我们都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家” ,如果我们能做一点点的小事情让我们的子女生活在一个不那么神奇
    ryanliketea
        40
    ryanliketea  
       2012-11-15 21:42:56 +08:00
    我觉得可行,预先报个名。。希望到时候有钱。。。
    ming
        41
    ming  
    OP
       2012-11-15 21:47:26 +08:00
    @acgism
    1.你还是没看清楚 没有大股东 全是小股东 所以一人一票是根本原则 ;
    2.经济上的问题自然有解决的方法,几百人的公司能分好红,1000人就分不好了?
    3.各种牌照是执行层的事情,这个到时候自然有办法解决。
    4.在线签署只是意向书,电子签名是合法的。最终的协议是要签署纸本协议的。
    cabbala
        42
    cabbala  
       2012-11-15 21:49:39 +08:00
    @ming 假如旅店运营失败,亏损了,怎么退股?如何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转移资产?

    而且还要去有关部门做审批,你要牢记一点,天朝的有关部门做事的动机只有一个:不负责任。假如因为你的旅馆运营失败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者在网上一帮人喊着退款,闹得沸沸扬扬的,监管部门没有责任?官员最怕的就是担责任,这也是国内好多各种先驱性的尝试都直接被拍回的原因,NGO,民间慈善机构无不如此。。

    至于“兴许我们能一起推进法律变得更加合理”,只能呵呵了,你和我们都没有立法权,凭啥改变法律。。
    cabbala
        43
    cabbala  
       2012-11-15 21:53:28 +08:00
    @ming 全是小股东的话,如何保证实际控制人不转移资产。普通公司,小股东可以把公司交给大股东聚集的董事会负责,公司亏损 大股东吃亏最多,所以他们比较上心。现在要把公司交给只出资5000块的人打理,如何保证信任关系呢,空手套白狼怎么办。

    至于怎么转移,方法就多了。。。
    unstop
        44
    unstop  
       2012-11-15 21:58:17 +08:00
    @cabbala 我觉得风险不必遮遮掩掩,如果项目亏损或者失败了,肯定是要赔钱的。直接退股我觉得肯定不行。
    liuyl
        45
    liuyl  
       2012-11-15 22:03:36 +08:00
    照片上是哪个地方?看起来不错
    ming
        46
    ming  
    OP
       2012-11-15 22:04:58 +08:00
    @cabbala
    1.失败是必然存在的风险,如果全体投票,决定解散公司清算资产,那就清算资产,按照每个人的出资比例把钱退回。
    2.实际控制人你是指“管理层”?管理层怎么可能有权利转移资产呢?公司预算有董事会,还有全体会员,现代企业管理面对这些问题都有解决方案啊。
    3.有关部门审批你是指工商注册吗?我完全是合法注册,请问工商部分要因为我这200个发起人是在网上约的而拒绝你注册吗?
    4.推进法律进程从来就不是高居庙堂那群老头子的事情,如果民间没有力量去推动,法律永远都不会合理。
    5.公司财务全部在内部社区公开,你想在1000个聪明的互联网人眼皮子底下转移资产?
    ming
        47
    ming  
    OP
       2012-11-15 22:11:18 +08:00
    @liuyl 第一张是 长沙很多人咖啡馆 第二张是 国外的hacker hostel 第三张是上海的联合创业办公社
    cabbala
        48
    cabbala  
       2012-11-15 22:12:18 +08:00
    @ming 如此理想主义的发言,我可不敢将钱交给你。。祝你融资顺利
    ming
        49
    ming  
    OP
       2012-11-15 22:19:20 +08:00
    @cabbala 理想主义是一个筛子 如果您是投机者 或者想靠这个赚钱 那不好意思 您参与到这样一个项目中来确实不合适
    underone
        50
    underone  
       2012-11-15 22:25:09 +08:00
    豆瓣某小组不是就这样集资办了个咖啡馆?现在也不知道情况如何了。。
    qq286735628
        51
    qq286735628  
       2012-11-15 22:29:03 +08:00
    @underone LZ就是说的那个咖啡馆,然后由此想到做这个
    underone
        52
    underone  
       2012-11-15 22:30:24 +08:00
    @qq286735628 呃。。是一个事啊。。我怎么记得豆瓣那个都是好几年前了。。
    qq286735628
        53
    qq286735628  
       2012-11-15 22:36:48 +08:00
    @underone 印象中就上半年的事,当时我还纳闷他们的项目~
    http://www.v2ex.com/t/37333#reply3
    dreamer
        54
    dreamer  
       2012-11-15 22:37:37 +08:00   ❤️ 1
    来支持一下 @ming ,够疯的事情才好玩,比那些不知道该干嘛然后就去做垃圾站被骂了之后又拿大环境做挡箭牌心安理得的人强多了。

    因为我们这个国家很不正常,所以大家都担心法律问题,但是我觉得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限制和困难,而是可以在夹缝中做到什么程度,从 @ming 的发言来看是研究了相关法律的,我觉得已经很靠谱了。

    我比较担心的是人的问题,国内的工程师和国外很不一样,大部分都还是想着早日挣钱买房好好过日子,有闲心和情怀的不多,就算凑齐这些人把事情做成了,氛围也很难保证。总之 @ming 多努力吧。
    Ricepig
        55
    Ricepig  
       2012-11-15 23:25:11 +08:00
    其实股东众多的问题,可以考虑用发廊常用的“办卡”模式解决,哇哈哈哈
    Muninn
        56
    Muninn  
       2012-11-15 23:29:14 +08:00
    人多了我估计确实会困难好多 那可是组织1000个人啊。。。
    和100个的难度真不可同日而语
    制定最初的制度着实要费好多脑细胞
    还好做IT的都有一定的逻辑性 也许可以制定出比较自洽的并且能够不阻碍自身发展的制度
    就像成立一个国家开始定宪法一样难。。。
    underone
        57
    underone  
       2012-11-15 23:34:09 +08:00
    @qq286735628 完了,我记忆又出问题了。。。(o_o)
    Muninn
        58
    Muninn  
       2012-11-15 23:42:38 +08:00
    我估计最烦的就是互联网人都不习惯做实业
    需要和那么多的局啊所啊整天打交道
    最后筋疲力尽
    如果一个或者多个善于这些交际的人被聘做经理---其实经理不一定管用 人家各种局上门来还不都找老板啊。。
    那这个经理和一大帮Geek的交际不知道会不会顺畅
    ming
        59
    ming  
    OP
       2012-11-15 23:52:40 +08:00
    @Muninn 我打算用技术方法来解决1000人沟通的问题 。制度设计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我们刚好现在就是设计这件事,真的有设计一个国家的宪法的感觉,很过瘾。管理是职业经理人做的,我们用干干净净的方法来做实业,我相信这么多聪明人在一起想要把一个合法的生意维持下去还是有机会的。
    Muninn
        60
    Muninn  
       2012-11-16 00:24:31 +08:00
    @ming 反正我肯定是感兴趣的
    另外还想到个问题就是Geek们三分钟热度的问题
    非核心成员当然无所谓 适当的时候投票就可以了
    可是---这事儿总是要一个或者几个活跃的人来组织的
    万一短时间内这几个热心的人同时突然失去兴趣了
    不是连股东大会都组织不起来了么:)
    这个风险不知道该怎么规避呢
    zhy0216
        61
    zhy0216  
       2012-11-16 01:09:35 +08:00
    @ming 我觉得1000个人有点多. 毕竟这个社区也就几w人的注册量?
    而这种事100个人也就有那个1个2个的真正拿出钱来的. 毕竟5000块都一个月工资了吧.
    学生党就更不用说拿不出钱了...

    当然我是感兴趣的...
    darasion
        62
    darasion  
       2012-11-16 01:30:41 +08:00
    不管是集资还是集会,在我朝只要聚集就是非法~~
    soolby
        63
    soolby  
       2012-11-16 08:53:07 +08:00
    1、集资要备案
    2、在大连我会更有兴趣
    brucebot
        64
    brucebot  
       2012-11-16 09:16:22 +08:00   ❤️ 1
    Gurudigger .com 的0X65咖啡馆还在弄呢,已经很久了,不好做的。不过他是700rmb一人,余下的mike自己找。
    sangwei
        65
    sangwei  
       2012-11-16 09:46:37 +08:00
    有意思,想参与
    picasso250
        66
    picasso250  
       2012-11-16 10:37:56 +08:00
    有意思,楼主是个理想主义者,我也是,所以特别希望楼主能成功。

    但是……现在没钱。
    newblue
        67
    newblue  
       2012-11-16 10:41:55 +08:00
    鼓励尝试,有好的想法应该设法去实践,一个想法不同的人去执行,会有不同的结果,希望你能做出成绩来。

    作为管理层,不管是否民主选出来、不管项目成功与否,都必须负起责任,做生意不是赚就是亏,但既然作为管理层去执行项目,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最不应该的就是事后推诿责任。

    要说5000块,说多也不多,但投资人最怕的是自己的钱打水飘了,把钱乱花出去,结果就是没结果。另外项目的资金是否可以分期进行?如果前期就需要500W的话,后面运营的资金如何解决?
    karma
        68
    karma  
       2012-11-16 11:00:59 +08:00
    @darasion 不要这么极端么...
    ming
        69
    ming  
    OP
       2012-11-16 11:54:57 +08:00
    @soolby 不知道这个备案要在哪个部门办?我查了一下 没查到。
    @newblue 管理层当然会有责任啊 但是全体股东以其出资各自也承担责任 管理层有管理层的责任 这是雇佣关系约定的;股东的责任是我们组成公司的时候约定的。前期不需要500w,500w包括了后期的运营资金和内部孵化的资金。分期支付的方案有考虑过。
    rainx1982
        70
    rainx1982  
       2012-11-16 12:31:09 +08:00
    有点意思,表示支持,你在长沙么? 我前几天刚去过,感觉长沙的互联网公司很少,湖南农业大学那边有一个到会网,你了解么?感觉你们的设计风格还挺接近的。
    newblue
        71
    newblue  
       2012-11-16 12:47:12 +08:00
    @ming 如果可能的话,考虑资金分期到位,如果到后面有人不打算继续投入,就将其股份按照该阶段总投资进行比例稀释或者退股。这样灵活性和吸引力会大一点,就是操作上会增加复杂度。
    halfblood
        72
    halfblood  
       2012-11-16 13:11:23 +08:00
    哎……
    哎……
    出差都是公司行政安排好的酒店,这些酒店一般都和一些大的企业有协议,便宜点,哪里会让自己挑啊!
    如果出差了还自己出钱住IT酒店,几个人会干???
    如果是自己平时去玩,为什么要住IT酒店。
    楼主的问题为什么要和IT扯上关系,其实没什么关系,就是创业而已!
    而且这种创业的方法根本行不通!!!
    自己查查相关规定就知道了……
    ming
        73
    ming  
    OP
       2012-11-16 13:21:19 +08:00
    @halfblood
    1.关于出差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在此不再解释。
    2.我有我自己的创业项目,这不是创业,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项目,这是一次社会实验。
    3.之所以选择互联网圈子里的人是因为相信互联网人的智慧和乐趣,不过看起来您理解的IT人全是苦逼码农,我觉得这也是一个筛子,苦逼码农不应该加入的这样一个项目中来,不然会让项目变得很无趣。
    4.我查了相关规定 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的法律啊 要不您指点一下?
    icerunz
        74
    icerunz  
       2012-11-16 13:38:36 +08:00   ❤️ 1
    支持一下,观望ing
    haokaixin
        75
    haokaixin  
       2012-11-16 13:53:32 +08:00
    好可爱的楼主,干好自己创业项目吧。

    如果缺钱不妨找银行。
    paloalto
        76
    paloalto  
       2012-11-16 14:05:05 +08:00
    擦擦擦擦。还啰嗦什么,走起吧弟兄们!
    reus
        77
    reus  
       2012-11-16 14:12:00 +08:00
    就算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你也做不好的。拿5千出来给你交学费,聪明人不会做这样的事
    romisanic
        78
    romisanic  
       2012-11-16 14:44:10 +08:00
    看起来不错的样子
    法律上论证确信通过的话可以试试
    钱虽不多但也不想打水漂啊
    如果开始做麻烦给个消息 romisanic#163.com
    ming
        79
    ming  
    OP
       2012-11-16 14:46:44 +08:00
    @romisanic 订阅消息可以到这里填个邮箱 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我已经帮你填好 需要你收邮件确认一下订阅
    batilo
        80
    batilo  
       2012-11-16 16:37:02 +08:00
    这个是不是有非法集资的倾向了.
    ming
        81
    ming  
    OP
       2012-11-16 22:17:40 +08:00
    @reus
    我不是发起人,真正做这个项目的时候,会有好几个联合发起人,钱也不会过我的手,我和大家一样只是1/1000 如果是交学费 也是1000人一起交学费 如果你觉得钱是给我了 那说明你没有理解我们这个项目 或者对另外999人不存在信任 那我觉得您也不适合参与到这样一个特别不靠谱的生意中来。
    @haokaixin
    我很穷 但我做这个项目不是因为缺钱 如果想骗钱 我大可以找一群投资人来做这个项目 何况这个项目我根本就拿不到钱
    经营过程有专业管理团队 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 关于盈利的问题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当然能盈利是好的 你还是感觉这是个生意 所以我想这是我们想法的核心差异点
    reus
        82
    reus  
       2012-11-16 23:30:13 +08:00
    @ming 哦,我还以为你是发起人。这个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那有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
    ming
        83
    ming  
    OP
       2012-11-16 23:33:37 +08:00
    @reus 我们干好多事都不是为了赚钱 除了钱 我们总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可追求 是吧
    reus
        84
    reus  
       2012-11-16 23:45:05 +08:00
    @ming 是啊,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这个项目追求的是什么呢?对参与者来说,有没有一些独特的价值,是在其他项目里得不到的呢?
    ming
        85
    ming  
    OP
       2012-11-16 23:46:38 +08:00
    @reus 认识999人有意思的人;参与一次完全民主的实验;开一家旅馆;等等等等
    liuxurong
        86
    liuxurong  
       2012-11-17 00:46:13 +08:00
    公司玩民主 = 猩猩玩宾周
    danaduo
        87
    danaduo  
       2012-11-17 18:00:02 +08:00
    喜欢这个概念
    shaufan
        88
    shaufan  
       2012-11-19 04:41:14 +08:00
    对LZ的计划不感兴趣,因为没条件加入。但对LZ非常感兴趣!支持!我也有些疯狂的idea但还不知道要怎么说出来。
    zjxubinbin
        89
    zjxubinbin  
       2012-11-19 10:52:21 +08:00
    如果我一个人出资5W,是不是我就可以占1%的股份?
    ming
        90
    ming  
    OP
       2012-11-19 22:59:23 +08:00
    @zjxubinbin 我也在考虑要不要接受认筹多股 我最初的想法是 大家都平等 每个人出同样多的钱 享受同样的权益 承担共同的风险
    Muninn
        91
    Muninn  
       2012-11-19 23:55:44 +08:00
    @ming 可以学那些咖啡馆 投资有个下限,可以自愿多投,但所有人都只有1票的投票权
    不按照股份的多少分配话语权
    分红和亏损按照占股的比例,但是投票的时候人人平等。。。
    haokaixin
        92
    haokaixin  
       2012-11-22 21:15:06 +08:00
    好吧楼主,也许我的表达方式有些问题。

    人生很短暂,也许你觉得有疯狂的想法就努力去实现很值得称道,但是现实社会是有其运行法则的。

    既然你愿意努力,不如把精力放在有可能实现的事情上,我想这是我想表达的本意。
    qiudengfeng
        93
    qiudengfeng  
       2012-11-22 23:01:56 +08:00
    哈哈,终于有人这么做了,这样的店赚钱真是其次,关系、资源才是重点。
    ming
        94
    ming  
    OP
       2012-11-23 00:26:36 +08:00
    @haokaixin 我看到开头几句以为你要说 人生很短暂 应该为疯狂的想法尝试一下 不然来这世上岂不空然无味 .... 原来你要来劝我回归现实啊....
    CoderGeek
        95
    CoderGeek  
       2012-11-23 08:56:48 +08:00
    @liuhang0077 奋斗里的那个 我从小也想搞
    CoderGeek
        96
    CoderGeek  
       2012-11-23 09:03:37 +08:00
    @ming 我没问题 本人19刚转正 过几个月攒点钱就行 我在海淀 工商局什么的都很近 很好的想法 就是1000人 有点不现实 貌似
    bearcat001
        97
    bearcat001  
       2012-11-23 09:26:44 +08:00
    如果法律上不触碰红线的话,这个想法真不错,顶楼主,已发邮箱
    loveminds
        98
    loveminds  
       2013-01-19 19:35:29 +08:00
    参考下 胶囊旅馆
    wangjian
        99
    wangjian  
       2013-04-02 16:33:11 +08:00
    一定要,棒点子
    Comdex
        100
    Comdex  
       2019-02-18 13:13:21 +08:00 via Android
    楼主现在干得怎样了?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2858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31ms · UTC 12:25 · PVG 20:25 · LAX 04:25 · JFK 07:25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