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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xu16 OP 有没有当 HR 的兄弟,你们也这么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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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lct 2017-05-19 20:04:57 +08:00
看不懂,你不好好交接,接下来的人怎么工作,是要倒闭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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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rei 2017-05-19 20:12:56 +08:00 via iPhone 3
你的情况可以要求 n+1+1 赔偿。n 是你在该公司工作时间 n+1 同样适用于没有严重错误情况下解除合同的赔偿,另一个+1 是公司在少于 30 天内通知你解除合同或者不续签。所以是 n+1+1
如果你是该公司直接劳动合同,可直接要求。如果是外拍合同,你要注意别让外包公司穿小鞋。抓住和你直接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大部分情况下怕麻烦,会说你这个情况申诉无望,但不要担心,坚持申诉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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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rei 2017-05-19 20:13:39 +08:00 via iPhone
补充,最后一个加 1 简称带薪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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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i1 2017-05-19 20:16:07 +08:00 via iPhone 1
@jimxu16 不要咨询劳动局,他们不会帮员工的。最好找一些网上比较活跃的律师问问,自己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打官司的话应该胜算会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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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rei 2017-05-19 20:45:15 +08:00 via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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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0 2017-05-19 22:18:17 +08:00
+1 已经是赔偿了,正常是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或者不续签的。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没有 N 的,只有裁员才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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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frog 2017-05-19 23:19:54 +08:00 via iPhone
不续签当然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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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g810312 2017-05-20 00:40:58 +08:00 via Android
提前 30 天的要求是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的规定,和裁员有关,和不续约根本没有关系,劳动局根本没有说错,楼上怼错劳动局。另外,不续约补偿,是劳动法第 44、46、47 条规定,补 n 是法定要求,+1 也是和第 40 条的裁员有关,和不续约也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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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rei 2017-05-20 12:09:00 +08:00
@leeg810312 这点我可以肯定下,不过可能地区缘故。我一开始也以为没有+1,但我身边有人实际发生过,而且一次是两人。
最开始劳动仲裁各种不帮忙,先是电话推脱说要我们自己协商,然后去仲裁处申诉,上海的仲裁部门都是又小又破,也说不会有什么好处。最后找了个其他区管理相关事务的朋友,直接说可以+1。 最后结果是,对方 N 给了,还+了 1。记住,去仲裁有法说法,有理说理,但不能软。而且要给公司行为论调和定性,这就是看你怎么说了。 另外,题主最好收集点证据,最好是能证明什么话是什么领导对你说的,你可以要求获得更多赔偿。关键要占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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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0 2017-05-20 22:09:33 +08:00
@bullfrog 如果不续签也有 N,那和签的不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所以,主动裁员才有 N。但是不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要给+1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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