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上海 背景:某上市行业 3-5 名互联网公司,进去一年不到实在无法忍受环境选择放弃年终奖离职的。
事件: 12.23 离职日,实际走人 12.21 2 天是把年假申请掉的 因领导未及时审批,导致人事考勤缺漏,少发了我 2 天工资。 2017.1.10 沟通后,人事备录 答应 2.10 发 结果今天询问,以忘记且补发需要书面申明为由,暂不给出处理方案(人事姐姐我都离职了 你和我说补书面申明 而且问题本就出在领导未审批 人事做事不仔细) 电话沟通过程中,态度一直蛮好的 只是质问几句怎么处理 要求特殊处理 2.10 发出 人事就喷我态度不好
待续:现在的情况是人事说向上协商明天回复我 但是这个月肯定无法发 最早要到 3.10
想问下各位这种情况构成拖欠工资了吗?如何维权?需要哪些材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