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8 日批准增加 6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 按此安排,2024 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 29.52 万亿元增加到 35.52 万亿元。